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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7/3 1:06:00

根据*中央、自治区*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在*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依规依纪依法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策。现将全县*法系统具体落实该*策的适用条件、*策后果等向全县*法干警告知如下:

一、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工作方针,实事求是用好*风廉*建设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在*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坚持严管厚爱相统一、惩治教育相结合,体现宽严相济,宜宽则宽,当严则严,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实现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的目的。

二、全县全体在编在职*法干警,在全县开展*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3月1日-6月30日),凡对照“六大顽瘴痼疾”及全县“6+3+6+N”中指出的其他方面存在问题,能够主动自查、主动坦白、真心悔过的干警,在查明相关事实后,适用“自查从宽”*策,可以依规依纪依法给予从轻或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凡在自查阶段隐瞒违纪违法问题拒不报告,或者只报告小问题以此掩盖大问题,甚至对抗组织调查的,一经被组织调查核实,适用“被查从严”*策,必将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绝不姑息。对于教育整顿期间顶风作案的,一律从严惩处。

三、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组织或有关负责人主动如实说明问题,在自查自纠中通过撰写自查报告、填写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向组织报告、向自治区驻点指导组报告等方式主动如实说明问题的,均可认定为“自查”。

因客观原因本人无法当面向组织讲清问题的,可以委托他人或通过书信、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表达主动说明问题意愿后本人及时向组织如实说明问题的,可以认定为“自查”。

四、希望全体*法干警充分认识和理解“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策的初衷,有问题的干警要把握好*策,敢于直面问题,勇于修正错误,积极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坦白问题,珍惜好、争取好组织从宽处理的机会,从而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继续为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履职担当。*委(*组)要敦促那些有问题而不主动向组织说明,心存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的干警,切勿丧失机会,一经组织查实,适用“被查从严”,到时悔之晚矣。

白朗县司法局

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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