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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5/9 11:59:00
中国铁建16局贵金高速、19局成兰铁路、21局凤山水库、2局内江生态园、天府仁寿大道、电气化局成昆铁路、城建集团成昆铁路项目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RCC-CDJC--05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公司贵金高速公路第十三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贵金高速公路第十三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贵州省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府出资人代表,出资比例为8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柴油、粉煤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成兰铁路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成兰铁路工程项目部(合同签订单位: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出资比例为%,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型钢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凤山水库高速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凤山水库高速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拨付,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钢绞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三局六公司内江高新区生态科技城项目田高路、站一路新建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三局六公司内江高新区生态科技城项目田高路、站一路新建工程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每月计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5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天府仁寿大道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天府仁寿大道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型钢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6本招标项目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成昆铁路EMSD-1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成昆铁路EMSD-1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财*,出资比例为%,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7本招标项目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成昆铁路峨眉至米易段扩能工程房建工程EMFJ-2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成昆铁路峨米线房建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铁集团和四川省*府,出资比例为91.52%和8.48%,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六局集团贵金高速公路第十三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区。合同金额16.8亿元,合同工期24月,开工日期:年12月,竣工日期:年12月。主要工程:标段内包含主线路基m,主线桥梁.5m/14座,匝道桥.48m/11座(含拼宽桥22m/2座)。

2.1.2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成兰铁路工程项目部,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合同金额1.亿元,合同工期月,开工日期年12月,竣工日期年9月。主要工程量:柿子园隧道全长m,标段施工出口方向左线m,右线.41m。、高川站四线大桥、跃龙门隧道全长m,按照最新合同划分,我标段施工进口方向左线m,右线m,平导(7m)、改移平导(.7m)、1号泄水洞(m)、2号泄水洞(全长m)。

2.1.凤山水库高速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位于贵州省福泉市。合同金额1.05亿元,合同工期24月,开工日期:年10月,竣工日期:年10月。主要工程:凤山水库淹没影响兰海高速(贵新高速路段)公路影响路段为K79+~K8+.78,对影响路段进行改建,新建路段为.85公里(设计桩号K79+~K8+.78),采用设计速度V=km/h,路基宽度25.5m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新建路段分路基段行车道、桥梁段行车道、隧道段行车道,路基段行车道约2.14公里、桥梁段行车道约0.62km,隧道段行车道约0.km。暂定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施工K82+~K8+.78段,包含酉阳1号大桥、酉阳2号大桥、路基及其附属工程,全长1.42km。桥梁工程:酉阳1号大桥中心里程K82+28,右线单幅桥梁,设计孔跨为2×40m预应力(后张)T梁,先简支后连续,桥长96.08m。酉阳2号大桥中心里程K82+,双线双幅桥梁,设计孔跨为1×40m预应力(后张)T梁,先简支后连续,桥长56.08m。路基工程:K82+~K82+11.04段长度91m,为左幅路基,K82+11.04~K82+.96、K82+.04~K8+.78段长度.66m,双幅路基。

2.1.4内江高新区生态科技城项目田高路、站一路新建工程项目,位于四川省内江市高新区。合同金额2.14亿元,合同工期12个月,开工日期:年12月,竣工日期:年12月。主要工程:田高路西接国道21,东接光华大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起讫里程为K0+~K1+.4,全长1.4m,主要工程内容有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等配套项目。田高路隧道全长m,暗埋长度.5m,中间敞开段58.m,箱涵段44.5m,两侧敞开段m;车行隧道东西走向,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人非隧道位于车行隧道两侧,满足人行及非机动车通行。

2.1.5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天府仁寿大道项目项目,位于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区。合同金额18.7亿元,合同工期6月,开工日期:年5月,竣工日期:年5月。主要工程:本项目主要包含挖方02.61万立方米,填方01.6万立方米,废方54.万立方米,利用隧道洞渣方量为2.8万立方米,防护排水污工4.57万立方米,路面(路基段)41.0万平方米,不良地基处理92m/7处,桥梁16.75m(折算为整幅)/12座(均为大中桥,其中80m宽82m/1座,45.5米宽.8m/4座,19.75米宽m/1座,12.25米宽米/6座),涵洞.26m/18道,隧道.75m/2座(折算为整幅),通道92.57m/6座,下穿框架m/1座,部分互通立交1处,用地19.47亩,拆迁房屋2.8万平方米。

2.1.6成昆铁路EMSD-1标项目,位于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区峨边到冕宁段。合同金额10.89亿元,合同工期月,开工日期:年12月,竣工日期:年6月。主要工程:电力及四电房屋相关给排水青苗补偿费用;除已招标的隧道污水处理、永临结合的隧道电力工程外的隧道站后工程,包括照明、通风、消防、防护门、供电、救援站(给水)、暖通工程;通信、信号(不含贯通地线干线)、信息工程;电力(不含非四电招标范围房屋的室内低压电缆线路、室内动力配电、BAS系统、FAS系统)及电力牵引供电工程;独立四电设备房屋(包含基站、直放站、信号楼、中继站、分区所、10KV配电所、5/10KV配电所、牵引变电所房屋)、车辆5T机房、给排水隧道消防泵房、深井泵房及隧道守护房屋;四电招标范围房屋相关配套工程及车辆工程;四电过渡工程。

2.1.7成昆铁路峨眉至米易段扩能工程房建工程EMFJ-2标段项目,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西昌、冕宁区。合同金额.51亿元,合同工期12月,开工日期:年12月,竣工日期:年12月。主要工程:德昌西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车站为线侧下式站房,建筑面积.65m2,建筑高度14.6m,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车站设基本站台一座(尺寸为*8*1.25),二站台一座(尺寸为*10.5*1.25);冕宁站位于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泸沽镇,车站为线侧下式站房,建筑面积.65m2,建筑高度17.1m,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m×8.0m×1.25m基本站台及雨棚一座,设m×10.5m×1.25m中间站台一座;生产生活房屋总建筑面积为m2。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招标依据

.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号令);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号)(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关于推行区域物资集中采购的决定》(中国铁建设物〔〕12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6号)。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中铁十六局集团贵金高速公路第十三项目

1.柴油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③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年至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贰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近两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粉煤灰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或电厂已获得持续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分选设备,粉煤灰年均产量不低于20万吨,具备生产I级、II级粉煤灰能力,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二次加工的粉煤灰;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如是生产厂家实收资本不低于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实收资本不低于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⑤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内(-年至少壹份)具有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铁路验收标准的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全项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行业最新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的各项规定;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⑦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要注明粉煤灰来源电厂详细名称及地址,代理商须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函(代理销售协议)或电厂粉煤灰总经销商出具的代理授权函(代理销售协议),如果是总经销商出具的授权函,还应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以及与其总经销商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总经销商均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二、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成兰铁路工程项目

1.钢材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年至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贰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近两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型钢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年至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贰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近两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三、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凤山水库高速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1.钢材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年至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贰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近两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钢绞线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钢绞线年产5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年至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贰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近两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四、中铁二十三局六公司内江高新区生态科技城项目田高路、站一路新建工程项目

1.钢材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年至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贰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近两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柴油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③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年至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贰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近两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五、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天府仁寿大道项目

1.型钢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年至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贰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近两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六、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成昆铁路EMSD-1标段项目经理部

1.钢材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年至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贰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近两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七、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成昆铁路峨米线房建工程二标段项目

1.钢材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年至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贰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近两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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