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苏屯片区排水防涝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平县苏屯片区排水防涝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已由永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永发改40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和自筹资金(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
2.1项目建设地点:永平县博南镇苏屯片区。2.2计划工期:日历天。2.3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2.4其他内容:无(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内容(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招标规模:给排水及电气工程等,投资总额约万元。(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资格:市*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财务要求:年至年度或年至年度(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企业业绩要求:年01月至今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年01月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须具备建设行*主管部门颁发的市*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按照云建标号文件规定本项目至少拟派一名施工标准员(市*专业);(4)投标人须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贿犯罪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5)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6)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被限制投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记录为准;(7)承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要技术专业工程管理人员,除了不可抗力外,不得更换;(8)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提供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人员,并具有建设行*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且应按专业配置专职施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人员按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执行;(9)投标人之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