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1局G线乳源路面改造、18局横沥工业园、22局佛山建发和鸣苑、23局信宜市玉都快速干线、25局南沙港铁路、港航局博罗县博中东江大桥工程(钢材、型材、水泥、柴油)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GZJC--01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国道路面改造工程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国道G线乳源高家村至县城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韶关市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横沥工业园基础配套设施(一期)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横沥工业园基础配套设施(一期)项目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出资比例为财*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本招标项目佛山建发和鸣苑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建发和鸣苑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项目建设资金(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本招标项目信宜市玉都快速干线(东线C段)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信宜市玉都快速干线(东线C段)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资金,出资比例为%,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5本招标项目南沙港铁路站前工程2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南沙港铁路站前工程2标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工程建设指挥部,出资比例为%,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型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6本招标项目博罗县博中东江大桥工程,招标人为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博罗县博中东江大桥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博罗县财*拨款,出资比例为%,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国道G线乳源高家村至县城段路面改造工程位于韶关市乳源县境内,路线呈南北走向,该路段是广东省的重要北向出省公路,走向大致与京港澳高速公路平行,为京港澳高速公路应急分流的重要辅路,改造工程桩号范围为K+~K+;路线全长47.km。工程内容包括:路面改造砼19.3万方,防护排水圬工2.09万方;拆除重建涵洞6道,新建圆管涵6道。
2.1.2中铁十八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横沥工业园基础配套设施(一期)项目位于广州南沙新区横沥镇,洪奇沥水道东侧,同兴工业园西侧,临近珠江八大出海口之洪奇门,与中山市隔江相望。园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km2。本项目拟进行场地平整2.24万㎡;3条道路共1.49km,道路红线宽度为15m,均为城市支路;园区管理中心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公交停车场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派出所用地面积.25㎡,建筑面积㎡;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50㎡,建筑面积25㎡。
2.1.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建发和鸣苑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荷岳路以南、岭南大道以东交汇处,共8栋高层住宅(均为25F),9栋叠墅(8栋6F、1栋4F)及部分商业楼(1-2F)、社区服务用房(2F)等。本工程占地面积约.37㎡,总建筑面积约.41㎡。其中地上高层住宅约.64㎡,叠墅.12㎡,底商.75㎡,配套设施.30㎡;地下室面积约.6㎡,为1层地下室;标准层高为3m,桩基采用预制管桩;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2.1.4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信宜市玉都快速干线(东线C段)工程共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7座(其中大桥6座中桥1座,含樟坡互通立交跨线桥),涵洞20道(其中盖板涵14道、圆管涵5道、箱涵1道),立体交叉1处,平面交叉9处,排水工程、照明、绿化工程。
2.1.5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南沙港铁路站前工程2标项目为广州南沙港铁路NSGZQ-2标,承建单位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本标段起讫里程:站前DK0+~DK12+.(广珠铁路鹤山南站至西江特大桥#墩);架梁DK0+~DK54+.1;铺轨DK0+~DK79+.87、NBDK0+~NBDK8+.05(南沙港铁路全线及南沙港站至南分区车场新建单线全线)。主要工程内容为:正线长度:13.km。特大桥5座.m,西江特大桥(0#-#:.82m);大中桥4座.m;涵洞7座.9横延长米。路基:区间.6m,鹤山南车站3.3km,铺轨:正线.57铺轨公里,站线37.09铺轨公里,1个铺轨基地;架梁:片T梁,2个制梁厂(鹤山南、*圃)。
2.1.6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博罗县博中东江大桥工程项目位于博罗县城,上跨东江、北接博罗县老城区博中路、南连江南新城的江南大道,东江是粤港地区重要的饮用水源和重点水质保护区。博中东江大桥主线设计长度约1.1km,按城市主干路兼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置双塔单索面预应力混凝土斜拉桥跨越东江Ⅲ级航道,桥跨布置为(++)米,斜拉桥的桥面宽38m,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60km/h。桥梁与滨江路、博中路相交处设置菱形互通,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加单侧辅路,设计速度50km/h。桥梁与江南大道相交处设置B型单喇叭互通,对江南大道出入口位置进行加宽设计。工程概算总额为.24万元,其中:工程费为.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50万元(包含征地拆迁及补偿费用.40万元),预备费为.32万元,项目合同工期为日历天(2年)。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号)(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关于推行区域物资集中采购的决定》(中国铁建设物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6号)。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钢材年产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年至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特殊要求:
GC01、GC02包件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0万元(含)人民币,GC02包件投标人所供钢材品牌必须在业主推荐的品牌(广钢、韶钢、珠海粤钢、马钢、萍钢、湘钢)范围内。
4.2.2型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年至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3水泥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年至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特殊要求:SN01包件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0万元(含)人民币;不接受熟料来源不唯一的粉磨站产品,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粉磨站,须声明熟料来源唯一;需求为低碱水泥;
SN03、SN04包件: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0万元(含)人民币;不接受粉磨站产品;需求为低碱水泥。
4.2.4柴油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航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年至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②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成品油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③特殊要求:CY01包件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一个20方左右的油罐和加油机供招标人无偿使用,油罐和加油机待双方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给投标人,投标人的报价还应包含加油至买方工地设备的价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1月20日至年1月2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1.1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投标报名资料发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版本至邮箱CRCC-GZJCZX
QQ.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人单位简称+招标编号”)。报名所需资料:①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见附表2);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1.2招标组织单位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报名的投标人,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投标的,投标人采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接收现金等其它付款方式。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至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号,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同时将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CRCC-GZJCZX
QQ.COM。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帐号名称: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帐号:55
行号:307003078
汇款单上须注明投标“项目(简写)、招标编号、包件号(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但需注明包件号)”。
5.2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售后不退(售价详见附表1)。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支付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后,招标组织单位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各投标人指定邮箱,若需纸质版招标文件,请携带汇款凭证(需加盖单位公章)自行前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号紫园国际商务大厦5楼室联系招标组织单位获取。
5.4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时间及方式:本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招标组织单位在开标后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指定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3日09时00分;
递交途径:招标组织单位工作邮箱:CRCC-GZJCZX
QQ.COM。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不接受未在招标文件发售规定时间内向招标组织单位发送投标申请资料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7.开标
7.1时间:年3月3日09时00分。
7.2开标方式为:远程视频会议,参会人员需提前下载安装瞩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