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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朗县公安局嘎东镇派出所接报1小时
成功破获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件
近日16时许,白朗县公安局嘎东镇派出所民警接到镇长张伟华报警称:“嘎东镇马义村内人工防雹作业点被人为损毁,请派出所民警出警调查”。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组织警力赶赴案发现场调查取证,同时对案发周边进行了详细摸排,通过民警的不懈努力,从案发现场监控影像内发现了4名可疑小孩的踪迹。根据案发现场监控显示,4名小孩故意用石头将人工防雹作业点内的LED照明灯,2台枪机监控损毁。得知该线索后,派出所民警通过“一标三实”信息平台,走访邻近村庄、最终锁定了4名小孩的身份信息。
经查实,某日下午18时许,嘎东镇马义村3组的旦某(男,藏族、年龄9岁、身份证号码为********)、旦某(男,藏族、年龄8岁、身份证号码为********)、扎某(男,藏族、年龄9岁、身份证号码为********)、米某(男,藏族、年龄8岁、身份证号码为********)4人在人工防雹作业点周边玩耍期间,拿起石头、扫把等工具故意将作业点内的1台LED照明灯、2台枪机监控摄像头损毁。经询问相关工作人员,被损毁的设备价值为元,鉴于4名涉案人员均为未成年人,无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派出所民警将4名涉案人员的法定监护人、人工防雹作业点相关负责人员叫至派出所依法进行调解,通过双方沟通后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
调解后,派出所民警对4名涉案人员进行了口头教育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勒令其家长进行严加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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