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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2/9 15: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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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最初发表于章必功主编的论文集《文化与传播》,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后来入选韩晓玲、冷惠玲、吴志杰主编的《中国传统译论思想论集》(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最近入选《刘英凯学术研究文集》,年10月)

内容提要:本文根据“用夏变夷”的传统归纳出汉语文化的“华夏文化自我中心观”,并用这一观点分析了汉语在音译外词语过程中受到这一“自我中心”观的种种表现,最后郑重建议译界勇敢排除保守的观念,以音译形式直接吸收外来语。

关键词:翻译;用夏变夷;“华夏文化自我中心观”;音译

中国远古时期就有了翻译活动。宋代根据历史古籍整理而成的大型工具书《册府元龟》中的《外臣部·朝贡》就有夏朝的外事记载:“夏后即位七年,于夷来宾”;“少康即位三年,方夷来宾”。而《周礼·秋官》则正式地记录了周朝专管各方翻译人员的不同称呼:“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通其欲,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译。”三国时代的之谦在其《法句经序》中特别提到了外来语的“音译”:“诸佛典皆在天竺。天竺言语与汉异音,……名物不通,传实不易。”[1]唐代的大翻译家玄奘提到了“五种不翻”,即5种外来语必须音译的情况:“一、秘密故,入陀罗尼;二、含义多故,如薄伽,梵具六义;三、此无故,如阎浮树,中夏实无此木;四、顺古故,如阿耨菩提;五、生善故,如般若。”[2]这五种情况用现代汉语理解就是1)神秘语言;2)多义词;3)中国没有的器、物名称;4)已经通行了的音译;5)为宣扬佛教善事而需要的场合。

1.华夏文化自我中心观

宋朝石介在其《中国论》中说“天处乎上,地处乎下,居天地之中者曰中国,居天地之偏者曰四夷。四夷外也,中国内也,天地为之乎内外,所以限也”。石介的这一观点是定义古代华夏文化自我中心观念的经典性阐释”。

按照这一阐释,中国之所以成为“中国”,是因为它处于天地的中心(“居天地之中”),而“中国”与“居天地之偏者”的“四夷”——“北狄”、“东夷”、“南蛮”和“西戎”则构成了华夏数千年的“中”“外”关系。上述《册府元龟》中的“于夷来宾”和“方夷来宾”均列入《外臣部·朝贡》则有力地说明,华夏的中“外”关系是自我中心、以尊临卑的君“臣”关系。这“四夷”跟中国相比,由于在整体文化上一直处于劣势,所以即使其中有的部落一时因强悍的*事力量攻占了中原,统一了中国,仍被拥有文化优势的华夏文化所同化,这就似乎更印证了孟夫子所说的“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孟子·滕文公上》)的论断,更使华夏人自我中心,以尊临卑的优越感变本加厉。这种以尊临卑的观念演化到近代,竟然把西方列强也划入“夷”的观念范畴,所不同的是,有时加了个定语“洋“字而已。在西方列强用坚船利炮轰开了中国大门之后,清末士大夫对于“用夏变夷”——使洋夷归化仍然盲目乐观。有一位名叫邓嘉绩的士大夫说“中国之道,如洪炉鼓铸,万物都归一冶,若五胡,若元魏,若辽金,若金元,今皆与吾不可辩也。他时(洋夷)终必如此”[3]。只此一例,可见华夏文化中心观是何等根深蒂固。而这种文化中心观从数千年前夏代“于夷来宾”的翻译活动一开始就已经同翻译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按照“文化有机观”(organicculture)的论点,文化正如一个有机体,其组成部分按一定的结构组织起来,相互间有密不可分的关系[4],即是说,文化的各个组成部分都与文化的母系统息息相关。华夏文化既然以文化自我中心为特点,那么它表现在文化各个形态中的特点与母系统的特点就同出一辙。

文化又是如何划分为子系统的呢?

文化学家们在分析文化构成时,一般把它们划分成四大系统[5]:一、技术系统(包括工具、武器、人工制品、生产、交换和分配方式,科学技术、技巧等),又称为物质态文化;二、社会系统(包括阶级、群体、亲属制度、*治制度、法律、教育、风俗习惯、历史等),又称为制度态文化;三、观念系统(包括宇宙观、权威观、财产观、宗教、巫术、信仰、艺术创作和意象,价值观、信念、认识和思想方法等),又称为观念态文化,以及四、语言系统。

翻译观念既可说属于观念系统,又可说属于语言系统,说它属于后者是因为人们认为翻译属于应用语言学和对比语言学的范畴。不管是属于观念系统,还是语言系统,翻译观念作为文化大系统中的一个分支,不能不受整体上的华夏文化自我中心观念的影响。从文化上讲,华夏人主张用夏变夷,对四夷采取以尊临卑的态度,持同化一切的自大情结;在翻译上讲,一些翻译工作者对其他民族的文化信息采取漠然乃至鄙视的态度,力图把一切都归化成中国特色。如当代台湾学者*文范说“而我强者要译得‘中国’些(笔者按:原文如此,指译文要归化成符合中国心理,中国特色),只因我是中国人,出于华夏到华夏,外国的东西译成中文,要站定自己的立场,从字的地方说,英文中的哩啦,码啦,我一概算成为公里,公尺,公分。这不是不忠实。而是既译成中文,就要守中国的制度。我们有世界上最先进最广泛的公制,为什么要屈己从人,一译书就不由自已地用他们的公制呢?[6]请看,他字里行间表现出来的华夏优越感同孟子的用夏变夷的态度何其相似乃尔!潜意识中的以尊临卑态度使论者忘记了他不是在写作,而是在从事以文化交流为旨志的翻译,因而对异质文化信息哩、码等采取了漠然乃至鄙视的态度。也有的论者虽然没有明确地宣扬出于华夏到华夏的优越感,但是却在翻译上身体力行地实践着“用夏变夷”。请看傅东华的《飘译序》:“即如人名地名,我现在都把它们中国化了,无非要替读者省一点力。对话方面也力求译得像中国话,有许多幽默的,尖刻的,下流的成语都用我们自己的成语代替进去”。他的“中国化”的做法具体地表现为:英语中的姓名Scarlet.O’Hara本可译成斯卡蕾·奥哈拉,译者却把它归化成姓郝名思嘉。于是原属“客籍”的人名就入了中国籍。美国名城Atlanta一般译作亚特兰大,在《飘》这一书中归化成带有中国地名特色的“陀”,而且是耸人听闻的“饿狼陀”!试想Atlanta与饥饿的狼有何关系?唯一的理由就是中国化!其他种种中国化译例可以说比比皆是,难以尽述。类似的例子不正是出于华夏到华夏,用夏变夷,把西方事物归化为中国自家风味的典型例证吗?

《飘》中“用自己的……代替进去”的理论和实践同前面提到的出于“华夏到华夏”、“站定自己的立场”、“守中国的制度”、不愿“屈己从人”,同晚清士大夫邓嘉绩的“万物都归一冶”及孟夫子所说的“用夏变夷”难道不是仅有字句上的差别,而本质上是一脉相承的吗!?

同样,按照文化有机观,表现在语言上的各个层面的翻译,如词素和词语层——外来语,包括《飘译序》中所说的人名地名及该序中所说的“成语”;还有修辞格;话语——诗歌文本形式,以及语法层面等的翻译,也都与整体文化上的自我中心,“用夏变夷”“万物都归一冶”似的中国化如出一辙。这正如细胞构成整体、反映整体一样。本文作为系列论文之一,先谈一下专有名词和外来语。以下所有例子除了特别标出的之外,均来自于两本同名的《汉语外来语词典》[7]

2.专有名词的翻译

绝大部专有名词是没有意义的,即使有意义,一般的做法也是音译。如姓氏Stone含义为石头,却音译为“斯通”。例如完整的姓名JohnStone即译为约翰·斯通。再如地名Denver无意义,音译为丹佛,Phoenix意为凤凰,但因是地名未采取意译而音译为菲尼克斯。可是“用夏变夷”翻译观念的实践者却总是汲汲于把它们“中国化”。“中国化”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

2.1按中国习惯归化成中国式人名地名:肖伯纳;剑桥

对于外来语同传统汉语的巨大差别,中国传统译论就已经注意到了。南朝齐、梁时期的僧佑具体而微地论及如下:“至于胡音,为语单复无恒。”[8]中国古人泛称外国人为“胡”。上述话语翻译成当代汉语,意为“外国语音单音节或多音节没有规律。”

关于人名地名的音译,现在通行的作法是“名从主人“——即按人名和地名在特定国家的发音“转写”(赵元仁语)过来,这种作法也有人把它叫做“音位移植”。英美等人名译成汉语,按西方习惯,名在前,姓在后,如BurnardShaw本该译成伯纳德·肖。但有人却把它译成姓在前,名在后,成为“肖伯纳”。这种以中国人的姓名模式译西方人姓氏或姓名的作法,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相当流行,以致形成缺少规律,十分混乱的局面。Shaw是僧佑所说的“单”音节,译成音似的“肖”,尚属好办;可是僧佑所说的“复”音节—即多音节的西方姓氏译成汉语的单姓(至多是复姓——双音)就有了困难。这时,“用夏变夷”的音节取舍就显示出十足的为我所用,随心所欲的非科学态度。这颇有点像希腊神话里的普洛克洛克特之床,英语姓氏或长或短都得就范于汉语姓名三字格的这张“床”上。且不说名字部分或抻或砍的随意性,光看一下姓氏取舍就可使我们看到“用夏变夷”作法毫无规律的程度,如JosephEdkins——“艾约瑟”,是取原姓氏的首音节艾为姓,约瑟为名;上引郝思嘉也属此类。JohnArchibald——“计约翰”是取原姓氏的中音节为姓,约翰为名;WilliamAdolph——“窦维廉”是取原姓氏的尾音的一部分为姓,维廉为名。但更多的是:用汉语姓氏做首音节而音译的三字格作为整个西方姓氏,如Marks这一整个姓氏译作“马克思”;Bethune这一整个姓氏译作“白求恩”。这类例子都是有汉语三字格姓名之名却无其实,而是三音节的姓氏。三音节的姓氏例子还有ChaireLeeChennault译作陈纳德及OscarWilde译作王尔德。其中Wi译作“王”则显得颇为牵强。把音为[wai]的Wi与“王”硬性划了等号,其目的就是“用夏变夷”,冠上个汉语姓氏用字!但是当我们把这些单音节和三音节的姓氏,如陈纳德、高尔基、朱可夫、费丽雯、夏伯阳、肖伯纳、王尔德、罗斯福、邱吉尔、侯赛因、李森科、米丘林、卓别林、李嘉图、莫扎特、莫里哀、莫泊桑、孟德尔、蒙巴顿、鲁滨逊、李斯特、贝多芬、裴多菲、白朗宁、高本汉、毕加索、马其若、麦卡锡、张伯伦、戴高乐等放在一起时,除了少数熟悉西方姓氏者外,恐怕大多数人都很难辨别何者姓名兼具,何者仅是姓氏了。当年白求恩大夫在晋察冀被*民称为“白大夫”就颇能说明问题。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一、所谓三字格,仅指大部分归化情况,实际上有时也有二字的如“李德”、“庞德”、“康德”、“孔德”、“肖邦”、“卢梭”、“牛顿”、“左拉”、“罗素”,也有四字的如“司徒雷登”;二、以上情况并非都是中国人翻译西方人姓名时,强行“用夏变夷”,把中国人姓名规律强加给中国人。其中有一部分是外国人到了中国,为了适应主体文化,而主动给自己取的中国化名字,司徒雷登(原名JohnLeightonStuart)既是其例。再加香港总督DavidWilson先是取自己姓氏Wilson的首音节译为“魏”。然后把David译作“德巍”乃成”魏德巍”。所以这三字格是名姓兼具。可是他到香港赴任前,因港人觉得魏德巍三字中有“双*”,不吉利,就自己改名为卫奕信了[9],这时的“卫奕信”就只是姓氏Wilson的音译,名字David则弃之不顾了。

以上所举大量例子,哪个是中国人出于用夏变夷心理翻译的,哪个是外国人自己为适应主流文化而自己译的,则大多很难查考了。我们只能放在一起予以评论。

至于地名,“用夏变夷”的归化译法之中,上述Atlanta译作有汉语地名特色的“饿狼陀”是其典型事例。就方法而论,是全部音译。Liverpool译作利物浦也属此类。剑桥是由Cambridge而来,前半是音译,后半是意译;可是Oxford译作“牛津”却整个是意译。Philadelphia译作“费城”是只用Phi的首音节,SanFrancisco译作“三藩市”是用前两个音节。这些例子中对音节的取舍,对音译还是意译的取舍都是没有什么规律而言的。如果一定说有什么规律,那就只有一个:“用夏变夷”,归化成中国特色。“陀”、“桥”、“津”、“城”、“市”不都是中国地名的常用汉字吗?

这类归化性的音译法都不是音译的正道。但其中很多人名地名早已约定俗成。即属于玄奘提到了“五种不翻”中的“顺古故”---已经通行了的音译。这种音译,只能“顺古”,一旦更改了则容易造成混乱,所以只能维持现状。但是文学作品可以又当别论。所以ScarletO’Hara在新译本《飘》中改译为斯嘉丽·奥哈拉;《乱世佳人》中译作斯嘉·奥哈拉。

2.2译音误作译意的:“Shakespeare——”侠客使匕;Claremont——“客来而忙”

这里的误译应理解为无意为之以及有意为之两类:

香港已故译界名人沙枫在他的《译林絮语》中引用过一则对联:“公门桃李争荣日,法国荷兰比利时”。试分析:这一对联在下联中有意使用修辞格“别解”,把三个国家的名字临时赋予意义。其中“荷兰”显然是分别理解为两种花--荷花与兰花,从而对上联的两种果“桃”和“李”。“比利时”则是故意曲解为动宾结构的“比利”加上表“时候”之意的“时”字来对上文的“争荣日”。从这副对联中我们可以看出,汉字“望文生义”的特点。之谦在上述《法句经序》中论文中提出“因循本旨,勿加文饰”。可是以上“荷兰比利时”的无意义语音分别理解成两种花和一个动宾结构修饰的主从结构,都是加了“文饰”的不“循本旨”的做法,不足为训。类似的不足为训的例子还有Romeo、Juliat(罗密欧、朱丽叶)有人译为“糯米藕煮梨叶”等。这种望文生义来源于汉字有形、音、义兼具的特点,而这一特点就易于使人以音为义、望字生义。但是,如果说上面“法国荷兰比利时”中有意为之的望字生义颇有幽默辞效的话,那么下面无意为之的例子则似乎有黑色幽默的味道,使人对清末某些*治大员的无知和颟顸不能不抱以苦涩的笑。

清末保守派大学士徐桐在谈到“美利坚合众国”时说:“吾朝文物何不美,兵甲何不利?城池何不坚?而洋*子竟自称美利坚,可谓狂妄之极!”[10]

欧洲国家到广州要求通商时,有位满洲大员居然说“葡萄有牙,西班也有牙。世界上哪有这么多国家。还不是洋*子吓唬咱们的吗?”[11]

再如钱钟书先生提到的某位颇有考据癖的士大夫,看到利玛窦《万国全书》中说:中国为亚细亚洲,而以西洋为欧罗巴洲时,讲到“‘欧罗巴’不知何解,以‘泰西’推之。亦必夸大之词。若‘亚’者《尔雅·释诂》云:‘次也’,……‘细’者,《说文解字》云:‘微也’,《玉篇》云:‘小也’,华语‘次小次洲也’,其侮中国极矣!”[12]钱钟书先生乃在同文中先后用了如下的判语“以音为意,望字生义”、“因音臆意”以及“以中国之言,求外邦之意”总结如上的望文穿凿现象。

以上或属于有意或出于无知颟顸而造成的望文穿凿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在翻译专有名词时尽可能不要给人造成“望字生义”的机会。

然而事实上,无论人名地名在音译过程中受“用夏变夷”观念的影响,都有不少译者或有意或无意造成的上述“以音为意---”译音误为译意的例子。

如罗新璋《钱钟书的译艺谈》中提到的译Corbiere为“拷背延耳”;译Leopardi为“来屋拜地”,译Werfel为“肥儿飞儿”;香港学者林以亮在其《文学与翻译》一书中提到的译Shakespeare为“侠客使匕”,台湾学者*宣范在《翻译与语义之间》一书中提到的“爱我华大学”似为“衣阿华大学”——IowaUniversity。语言学前辈罗常培在《文化与语言》一书的序中说的“年旅居北美西岸的客来而忙(Claremont)……”也属此例。还有人把Eurdia译成“犹我弟”。甚至地图上煌煌然仍在使用的有:危地马拉,不来梅等等。

这类“以中国之言,求外邦之意”的归化音译法缺少严肃性,有的只能使用于一时,还有一些已成定译,约定俗成,只能遵照之谦的“顺古”原则,不宜更改,但总是给初见这类人名、地名的人以不伦不类之感。如在《汉语外来语词典》中占一席之地的“西门子”是英国发明家W.Siemens这一名字的音译;“雪铁龙”是法国工程师A.Citroen的音译。他们给人更多的是外加的其他含义,而不是名字应使用的汉字。尤其典型的是“拿破仑”,已编入笑话集的有“项羽力举千钧,何况拿破轮乎?”因此这类望文生义的音译终非音译正途。所以国名“莫三鼻给(Mosambique)因使人望字生义,颇不雅驯,在使用了至少十年以上之后,终于还是改成了不致望文生义的“莫桑比克”。

2.3情绪化的音译:Russia译作“罗刹”

归化性音译的极致是情绪化的音译,即是使用或褒或贬意义的字眼来音译并无意义的原语专有名词。如李鸿章的时代,出于对沙俄侵华的痛恨,“俄罗斯”被译作“罗刹”[13]。这样,整个国家就与恶魔划上了等号,其他的例子如译Eliot为“爱利恶德”[14];徐悲鸿把他不喜爱的西方画家Matisse译为“马踢死”[15]。上文谈到的“饿狼陀”译者本人并无褒贬之意,但客观上使该地名带上了贬义。台湾人把赫鲁晓夫译成“黑鲁晓夫”。最具典型性的例子是 时期的联合国*统帅Ridgeway,台湾方面译作李奇威,而大陆方面译作李奇微和李奇危。客观上造成的效果是爱之欲其威风凛凛,恨之则欲其寒微,甚至危殆[16]。

下面我们具体分析一下汉字望文生义的原因:西方语言是拼音语言,用字母记录语音,字母没意义。汉语与西方语言根本不同,它是一种表意性(ideographic)的符号体系,它不用字母而是用汉字记录语音,而汉字本身传达语义。汉字的六书即象形、会意、指事、转注、假借与形声。前三者即象形、会意和指事,都是根据符号所指对象的形体来确定符号的能指,有典型的表意性。转注与假借也与表意有关系。至于形声字按郑樵的《六书略》,以象形,指事,会意三类汉字个作为对照,形声字计有个,是上面三类汉字的15倍。在数量上有着如此重要地位的形声字是否也受汉字表意规律的支配呢?汉字常识告诉我们,形声字的形符——偏旁往往决定汉字的意义,形声字中有许许多多同音异形字(homophones),其不同的意义就是靠形符区别的。如肤、麸;荟、烩、绘等等,可见汉字的构成具有表意特征。

3.一般外来语的翻译

汉字的表意性结构使得汉语在接受外来语时形成两个特点。一、不能以音译为主要形式,而是有相当数量的意译词。二、即使以音译借入外来语,也往往通过加形符或选择表意性汉字等办法使之意译化,如DDT是一种液状杀虫剂,译成带有表示液状意义三点水的“滴滴涕”;饮料coffee译成“咖啡”,标明它是入口之物。严几道对汉语的这一表意机制似乎十分明了,因此他在《群学肄言》一书中音译bread时,用的是相似音“比利”,然后分别加上“麦”字形符,成为“麦比麦利梨”(作者按:“麦”做偏旁和“比”为一字,“麦”做偏旁和“利”为一字,出版社可否特殊制字)但是这个词后来没能沿用下来。至于不用形符而是直接选用表意性强的汉字,例子也为数不少,如Dacron译作“的确凉”;Mini译作“迷你”等等。其中“迷你”所产生的意义与Mini的原意“小”,差距颇大,是音译表意化的一个怪胎。这一点后文还要详述。

下面我们将一一分析:

3.1“用夏变夷”的翻译观与被汉语完全同化的意译外来语

这包括两种情况:

3.1.1完全契合式翻译

这指的是其整个词的所指同其组成成分的所指都丝丝入扣,契合无间。

其中包括属于物质态文化的,如sewingmachine译作“缝纫机”;battleship译作“战舰”;steamship译作“汽船”;vacuumtube译作“真空管”;horsepower译作“马力”等等;有属于制度态文化的如socialintercourse译作“社交”;honeymoon译作“蜜月”;primeminister译作“首相”;generalmanager译作“总经理”;chiefeditor译作“主编”;rightwing译作“右翼”;themostfavorednation译作“最惠国”等等,也有属于观念态文化的,如originalsin译作“原罪”;generationgap译作“代沟”;publicservant译作“公仆”等等。

3.1.2描绘式翻译

描绘式翻译又大体可分为两种,即根据性质描绘和根据功能描绘。

根据性质描绘的如cartoon译作“动画”;radius译作“半径”;essence译作“本质”;artery译作“动脉”;dictatorship译作“独裁”;usury译作“高利贷”;advertisement译作“广告”;climax译作“高潮”等等。

根据功能描绘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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