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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白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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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府、各责任人:

为压紧压实防汛抗旱行*责任人职责,全力做好白朗县年防汛抗旱工作,根据《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藏水防〔〕1号)和《关于做好汛前预案报送工作的通知》(日汛指办〔〕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做好抗击特大洪水准备”的指示精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行*首长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现将全县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防汛抗旱行*责任人和水库“三个责任人”名单调整情况公布如下:

来源:县水利局

终审:次琼

初审:尼玛曲扎

编辑:加央旺姆

投稿邮箱:xcb

s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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