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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浩文三天谋杀一位乡村作家小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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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谋杀一位乡村作家(小说)

张浩文

刚走出车站我就闻到了亲切的粪臭味。我惊讶自己味觉的记忆力,已经离家十五年了吧,十五年一只嗅觉灵敏的狗也该老态龙钟了,可我的鼻子竟然还这么好用。这得感谢我与众不同的鼻子。之所以与众不同,在于比之西方人的鹰钩鼻子,它要圆润一些,可比之东方人的蒜头鼻子,它又修长挺拔得多。这是那种被称为悬胆形的鼻子,有这种鼻子的人据说很有福。也可能这种说法有道理吧,由于这个鼻子,我从小就被认为是有出息的人,他们都说,看人家刘罗圈家的二小子,鼻子大得跟驴屌一样,将来一定干大事!家乡人所谓的干大事,就是进城吃皇粮,不再被大粪的臭味呛得栽跟头。按这种标准,我可是大大的有出息了:我读了大学,又读了研究生,有高级职称,在半衙门化的作家协会任职,还出了几本不咸不淡的书,时不时地在报纸电视上露露脸,怎么说也算是挤进了社会贤达的行列。这些名望当然都是在远离家乡的异地传扬着,家乡人并不清楚我是干什么的,但我是“公家人”这一点已经足够让他们对我和我的家人崇敬得无以复加了,因为自从乾隆年间我们村出了一个秀才到我后来考上大学,这中间没有一个人能通过读书进入仕途。我后来在家乡的名声大震是因为我父亲写来的一封信,他顽强地要弄清楚二级作家这个“官”究竟有多大?我无法给半文盲的父亲解释清楚职称和职务的区别(恐怕也还有下意识的虚荣心吧),只好简单地在两者之间划一个等号,说二级作家相当于正处级(这可是通行的换算模式),也就是县委书记或县长吧。这一下不得了,老家的人见了我父亲都诚惶诚恐的,天啊,在他们可怜的阅历中,县长可是天大的官啦!其实在他们中间,也有人是不相信这些可笑传言的,他就是我高中时期的同学马高明。马高明说,什么县长?他是作家,搞文学创作的!文学创作,你们懂不懂?不懂吧,就是写书的。并且拿出了我去年寄给他的我的那本小说集做证。他鄙夷那些人的庸俗无知,怎么能把作家与官员划等号呢?他把我引为同道,并以此自豪。他不知道那些话其实是从我嘴里传出去的,如果知道了,他一定会觉得我辱没了文学的神圣和清白。别人无法理解他的意思,以为他是不服气,就嘲笑他:呸,还瞧不起人呢,算了吧,你和人家大鼻子一起喝墨水的,人家都是县长了,你还在捅牛屁股!当然,这些都是我的想象,可我的想象并非没有依据。因为马高明是一个蜗居山村痴心不改的乡村作家,封闭的交往以及对文坛现状的毫不知情,使得他并不了解现在作家的行情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也根本没有听说过一个叫王朔的人说过的名言:现在想害一个人,你就撺掇他当作家吧。从车站到我老家原本是有三五里路的,现在它们竟然紧挨在一起了。这个小小的三等车站现在也扩大了规模,在它的周边星罗棋布地建起了不少印刷厂、造纸厂、皮革厂、制衣厂、面粉厂等杂七杂八的小企业。一个忽然膨胀起来的小城镇毫无规划意识,奇形怪状的建筑东一堆西一堆,感觉就像是牛很随意地拉出的屎。道路两边当然都是店铺,时不时有一些打扮妖娆的年轻女子在发廊和饭店的门口拦截我,虽然这些我在南方已经司空见惯了,可现在它冷不丁地出现在曾经民风淳朴的我的家乡,还是让我吃了一惊。走在这样的地方,我的心情是复杂的,就像我现在对气味的感觉。久违了的亲切感让我陶醉之后,很快,温馨的粪臭味中夹杂着的刺鼻的异味就使我紧蹙眉头。不用费力,我就辨别出了这是工业废水废气的污染,这一切我在南方是再熟悉不过的,我的鼻子对此已经有了本能的反应。我之所以说我家乡的粪臭味是温馨的,是因为相对于南方恶劣的环境污染,它是一种能使人想起土地、庄稼、绿色和丰收的富饶之气。然而现在,行进在家乡道路上的我不仅闻到了工业制造的恶*,而且还呼吸到了另一种更让人窒息的异味。我猜测它是人制造的恶*。这种猜测很快就被证实了,越接近我们的村子,这种恶臭就越浓。臭源就是人的排泄物。在以前,这种臭味是根本不可能存留的,因为那时候我们家乡的人排泄都是在猪圈里,人的排泄物直接成了猪的食物,而猪的排泄物,包括牛马骡驴等家畜的粪便,都被及时地覆盖以草木灰和*土,然后它们就转化成了有机肥。这种有机肥虽然臭,可它却是庄稼香喷喷的饲料呢。当它的臭味混合了泥土的清香、庄稼枝叶的苦涩和花朵果实的甜腥时,它就在金色的田野上酿造出了一派暄腾热烈的丰收氛围。在干旱的北方无法实行水厕化,这实在是一种卫生且高效的自然环保法。可是今天不行了。在城镇近郊的农村,或者是由于土地被占用,或者是由于土地被抛荒,大家早就不需要肥料了,因而也就不愿意养猪了。没有猪的转化,所有的人粪尿都直接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千百人累积的排泄物酿造出了怎么一个铺天盖地的恶臭啊!就在这样的恶臭劫持下,我终于回到了家门口。回家的感觉真好。当然,我这里首先指的是温暖人心的亲情。这自不必说,因为这是相隔太久的一次团聚,十五年啦,父母亲只是在照片上看见他们的儿子站在异乡的椰子树下逐渐发福并逐渐中年,而我也只能从侄子稚嫩的来信中得知他的爷爷奶奶身体健康或偶感风寒。并不是我不想回家,而是作为国家公务员的我,每年有限的几天假期都是集中在春节前后,此时的北方已经冰天雪地,可我早就习惯了南方的温暖,怎么也不敢贸然踏上归程。这次我是趁了出差的机会顺便回家,现在是北方最好的金秋季节。感觉更好的是乡亲们见了我的那种崇敬和艳羡,他们一拨一拨地来到我们家,就像我小时候看到全村人去庙里朝拜菩萨一样。还是古人说得好啊,富贵不还乡,好比锦衣夜行。我现在根本谈不上富贵,在城里撑死也就是一个中产阶级,可回家的感觉还是让我得意且陶醉。在马拉松的应酬当中,我一直在等着一个人,他就是马高明。我想他应该是第一个来看我的,可是直到天都快黑了,还是不见他的踪影。是不是他觉得自己混得不好因而不好意思见老同学?或者,他是要拿拿架子,你吃皇粮了又怎么样,我就是不稀罕!无论怎么,我觉得还是我先去看看他比较合适,可我就是无法分身,陆陆续续地还有人到我家来串门。好不容易到了吃晚饭的时间,乡亲们这才不好打扰了,纷纷告退。父母做了很丰盛的一顿饭,可刚端上饭碗,就听见了外面传来了激烈的争吵声,我闻声出了家门。远远的斜对面那里有手电光晃动,隐隐约约围了不少人。我走到跟前,月光下看见一辆大卡车,里面全装的是苹果,人堆当中,有一个司机模样的人正阻挡着另一个人登车,这人最抢眼的特点是长长的头发在脑后绾一个马尾巴,吵起架来脑袋晃动的幅度很大,头发被甩得哗啦哗啦的,就像古装戏中生角耍辫子功。这种长发男人我在城里见多了,流浪诗人、自由撰稿人、落魄画家、过气演员、草台班子野鸡摄制组的导演……等等,他们把留长发看着是很艺术、很先锋——时髦的说法是很酷的标志,一个长发飘飘的男人在街上昂首走过,旁边的人就可能发出惊叹:呀,艺术家!他们要的就是这种效果,长发是艺术家的符号。就像在城市夜晚的某些角落,一旦看见那些穿黑色低胸吊带裙的女人,你的第一个直觉反应是:鸡!黑色吊带裙在我所在的那个城市是某种特殊职业的标志。不过在农村男人留长发我还是第一次看见,这让我觉得特别滑稽。我小声问身边的人,他是谁啊?尽管我的声音很小,还是被他听见了,他立即停止了与司机的争吵,朝我说,谁呀?你老同学,马高明(我想肯定已经有人把我回家的消息告诉他了)!我在瞬间的愣怔后立即握住了他的手,他很气壮地指着我给对手说,知道他是谁吗?我老同学,特区回来的县委书记、县长!让他评评理。(他怎么也用这么俗气的称呼?)通过马高明的介绍,我大致知道了他们吵架的原由。马高明雇了这辆车去长安县贩运苹果,去的时候已经讲好了路线和车价,可是在回来的路上,马高明却要求司机多绕了一段路,去*埔村给柳青扫墓。司机因此要求多加50元路费,否则就不让马高明卸车。马高明生气地说,你就知道钱,我问你,你晓得柳青是什么人吗?司机气鼓鼓地说,我管他是什么鸟人!什么人让我多跑路他就得多付路费!柳青是大作家你知道不?他有一部长篇小说《创业史》,写的就是咱们关中。我一路上给你讲梁生宝和改霞的故事,看来是白讲了。最后,他愤怒地指着那位司机,让你给文化尽尽孝心你都不肯,50块钱!50块钱!50块钱就那么重要吗?司机说,不重要那你给我好了,省得磨牙!周围的人都嘻嘻笑了。他们一直就这么笑嘻嘻地围观着,像看耍猴。我也觉得这里面有些逻辑上的毛病。热不热爱文化、愿不愿意给某位仙逝的作家尽尽孝心那是个人的选择,谁也没有权利为此强迫别人分担情感和费用。在这里道德谴责是勉强的,一个人不知道柳青、不愿意为祭奠柳青支付路费并不必然地构成他的人格污点,他凭自己的劳动获得报酬,多劳就应该多得。马高明可能真的是对民众的愚昧很气愤,也很可能是,他仅仅以此为借口,想赖掉这笔不菲的路费。对此我有点拿不准,但从周围人的讪笑声中,我猜出起码大多数人认为原因是后者。我把司机从人群中拽了出来,然后贴着他的耳朵说,跟着我走,我付你的车费。我和司机搂腰搭背朝前走了一阵,然后我把50元钱偷偷塞到他的手心。当天晚上马高明和他老婆刘彩娥都在我家吃了晚饭,晚饭后刘彩娥提来了一筐苹果,苹果上落满了苍蝇,一个被臭气包围的村庄没有苍蝇才怪呢。她从井里吊出一桶水,哗地泼在苹果上,苍蝇轰的一声飞起来,我们才可以看见苹果可爱的颜色。大家都捏起一个甩甩水就啃,我心里腻歪着,可不得不小心翼翼地拿起一个装样子,其实那天晚上自始至终我根本没有让嘴巴和苹果接触过。话题自然地从苹果展开,可是一下子就跳到了柳青,原因是由于这次贩运苹果,马高明满足了他多年来想拜祭柳青的愿望;甚至可以这么说,贩运苹果只不过是一个借口,给他崇拜的作家扫墓才是目的。因为真要买苹果,附近地方有的是,根本没有必要跑那么远。我想这也可能是刚才很多人在围观他吵架时讪笑的原因之一吧。在大家的眼里,马高明是有点痴癫。后来我还听说过他更痴癫的事:去年春播前,马高明专门跑到《创业史》里描写的梁生宝买稻种的地方去买良种麦子,他把梁生宝在那里的所有行为都模仿了一遍,包括在那个秦岭小车站喝五分钱一碗的面汤(现在改五毛钱了)、在车站候车室的地板上铺麻袋盖麻袋露宿过夜。麦种当然没有买到,因为那里是出良种水稻的地方,路费却花了一堆。这事儿当然是刘彩娥私下告诉我的,她说她没给别人讲过,怕人笑话。对这些我可以理解。我知道柳青在马高明心中的位置。还是在上小学的时候,马高明就大段大段地抄录《创业史》中的精妙句段,早读时间别人读课文,他读这些妙词佳句,甚至文革中的天天读时间,别人雷打不动地背诵毛主席语录,他也敢旁若无人地背诵这些。他之所以这么喜欢柳青,纯粹是因为非常偶然的原因:有一次他父亲到县城去给生产队拉肥料,路过废品收购站时忽然屎憋了,要上厕所又没有带手纸(顺便说一句,那时在我们乡下根本就没有手纸这一说,我们在野地里解决问题,完了后用土坷垃蹭巴蹭巴就行了。马高明他爹上街时不可能在兜里装几颗土疙瘩),情急之下他趁人不注意,从停放在废品站门口的一辆垃圾车上抽出了一本书,本来准备撕两页就给人放回去,没想到这时收购站里有人出来倒茶脚,倒了茶脚又站在那里东张西望,马高明他爹被屎憋得快拉裤裆了,他不可能再等下去,只得把那本书揣在怀里急急忙忙钻进厕所。那本书马高明他爹没舍得扔,因为他觉得它纸张不错,是卷大炮烟的好材料。事实上他确实也用它卷了好一阵子大炮,等马高明发现是这本书时,它前十五页后二十一页已经没有了(封面本来就没有。要补充说明的是,这本书后来在马高明上高中时被补齐了:他在学校图书室借了一本《创业史》,照着它给自己那本画了一张封面,然后把所有缺页的内容工工整整地抄下来,用糨糊粘上)。就这样一本残缺不全的书使马高明如获至宝,他给它用牛皮纸包上封面,然后把它小心翼翼地夹在两块木版中间,用他家捣蒜的石臼压上,直到压得平平展展的才拿出来。当时在我们那样的偏僻乡村,成年人差不多都是文盲,要找一张带字儿的纸片简直比登天还难,像马高明这样拥有一本砖头厚的写满字儿的书简直要算是奇迹了。马高明如饥似渴地读这本书名叫《创业史》的长篇小说,翻来覆去地读,反正除此之外也没有别的书可读。马高明越读越觉得有味道,越读越喜欢这个这本书的作者柳青,因为他在书中描写的就是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这个关中平原,书中的人物就像是我们的左邻右舍,书中的故事在我们村里差不多都有影子。在马高明的想象里,柳青就像是我们村里的五保户董拐子,穿着棒棒棉袄、连裆裤子,袖着手眯着眼,整天满世界瞎转悠,把村里藏在旮旮旯旯角角落落的拉杂事儿都抖露了出来。这些事情很新鲜,很熟悉,因而也很亲切。不知有多少时候,少年马高明放学之后不回家,藏在打谷场上的麦草垛中或者半塬腰的破窑洞中,手捧《创业史》如醉如痴,恍惚间他就走进了终南山下渭水岸边的蛤蟆滩,成了*埔村的放羊娃或者揽工汉。可以这么说吧,在一个少年最初的文学饥渴中,他邂逅了农民作家柳青,柳青把我们的生活镜像化在我们的眼前,让我们幼小的心灵对文学的魔力惊叹不已。在这里,关键是“我们的生活”。可以这样设想一下,假如当初马高明他爹从垃圾车中随便抽出的那本书不是《创业史》,而是别的(这太有可能了),比如是《上海的早晨》,马高明会不会像崇拜柳青那样去崇拜周而复?我想是不会的。因为那里面没有“我们的生活”。事实上后来马高明陆陆续续还读过不少别的小说,但几乎没有一本可以入他的法眼,这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马高明狭窄的生活经历决定的,他只对农村题材的文学作品感兴趣,在此之外的别人的生活对他来说遥远而隔膜,他不想也不愿去了解他们;另一方面,即使是农村题材的小说,那也得看它描写的是那里的农民,马高明只关心他脚下的一方土地头顶的一片蓝天。其实后来以关中农村为描写对象的长篇小说也不少,包括后来获过茅盾文学奖的那个,但在马高明眼里它们统统都不行,“太虚假,都是编出来的”(马高明曾在一封给我的来信中这么评价那部当时好评如潮的获奖作品)。在这里,我们除了感叹马高明文学观念的落伍之外(比如说什么是“真实”;——对此我们可以理解,因为由于闭塞,他对后来文坛上发生的一系列思潮和观念的流变一无所知),同时也知道了马高明之所以惟独喜欢柳青的原因:与其说只有柳青的农村生活才是真实的,不如说是柳青对农民的真诚态度感动了他——柳青是至今为止唯一一个为了描写农民而举家迁居农村当农民的作家。马高明一直固执地认为只有柳青才是“自己人”。话题一粘在柳青身上,就再也跳不过去。按我的想法,我根本不想在此滞延。并不是说我对柳青有什么意见,而是我现在太不愿意谈文学。说实话,即使在城里,在我们那一大堆以文学为事业的所谓专业作家中,我们也几乎不谈文学,如果现在大家伙聚在一块,你还喋喋不休地谈论什么文学,别人肯定认为你是傻逼。谈什么都比谈文学有趣,比如谈小姐、谈股票、谈泡妞、讲段子……当然,肯定也有例外的情况,偶尔你也可能在咖啡馆、卡拉OK包厢或者宾馆客房里看见两个人很投入、很诚恳、很忘情地谈文学,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一个中年男人或老年男人与一个总是年轻漂亮的女人,一般情况下这是男作家或男编辑在辅导文学女青年。这种情况另当别论。马高明好像没有注意到我脸上的敷衍之色和我哼哼哈哈的言不及义,或者他感觉到了,却不管不顾。他顽强地把这个话题延伸着。他忽然问了我一个问题:你看会不会再搞第二次农业合作化?我觉得有点好笑,这家伙读《创业史》读出瘾头来了,那里面的什么他都想模仿着搞一下!我说不可能了,除非谁脑袋有毛病。马高明并不在意我话里话外的嘲讽意味,他有些激动地问我,那现在农村越来越大的贫富差别怎么办?我看咱们村现在的情况跟《创业史》描写的合作化以前的情景没有什么两样,富人肥得流油,穷的连养家糊口都难!我想马高明这家伙是得了红眼病了,他肯定是属于那些养家糊口都不容易的人,以他这样一个身为农民却一直想当作家的不务正业的人,身陷贫困实在是不该埋怨别人的。我说你大概夸大事实了吧,不要忘了我也是农民子弟。马高明哼了一声,然后扳着指头给我数说现在村里哪些哪些人发了,他们是怎么发的,发了以后如何如何为富不仁;那些那些人陷入了困顿,他们怎么挣扎也无法改变现状。最后他毫不客气地指责我说,你还好意思说你是农民的子弟,你根本就不了解现在农村的状况,你看你写的那些小说(他当然指的是我寄给他的那本小说集),农村现在还有你写的那种绿色的田野、嘹亮的歌声和在责任田里像蜜蜂一样勤劳的农民吗?我有些吃惊。在此之前还没有人这么评价我的小说,评论家一直对我好评如潮,我的书在书店卖得也还算可以,我一直把自己定位为新乡土作家,看来大家也都认可。我再也不敢敷衍马高明了。的确,我的小说是我凭印象虚构的,而我的那些印象全部建立在十五年前我在家乡的生活经验上,那时正是中国农村改革的*金时期,后来农村的变化在我的头脑中逐渐是概念化而且影像化了。所谓概念化就是,我总认为农村是发展的、变化的、进步的,只会越来越好,而且,为我佐证的,是我经常从电视屏幕和摄影图片中看到的活生生的新农村的美好图景。当然我也不至于幼稚到完全相信主流媒体的粉饰性宣传,相反,以我以前在农村的生活经验,我一直认为像《焦点访谈》这样的担负着舆论引导重任的电视栏目所揭发的农民负担过重、乡村干部作风粗暴等问题肯定是有所过滤的,其结果也总是有意被抹上一些亮色,实际情况肯定比见诸媒体的要糟糕得多,因为农村一向是媒体的盲区,事情不闹到足够大,是不会引起记者先生的垂顾的。但有一点我始终是不会质疑的,即农村的出路只能系于改革,目前所有一切的问题都是改革中必然要付出的代价,是前进中总得跨越的门槛,农村改革的前景是可以预期的。我自认为我的作品是把握住了农村的前进方向,可是,马高明却给我提供了与我的想象完全不同的另外一幅图景,在这样的图景中,我们似乎又回到了五十年代初,甚至是解放前。对此我当然不会苟同,我要通过我的眼睛认真地看一看。我有三天时间。马高明对我说,你不是自称是新乡土作家吗,你应该直面农村的现实!我说,对现实的看法,我未必跟你相同,你也是作家嘛,你为什么不写?我当然写了!马高明说。我觉得自己责无旁贷,我虽然只是一介平民,不能参*议*,不能制定*策,但我有一支笔,我想我还能做一些事,比如,像柳青那样,把农村生活的真相描绘出来,唤醒大家对农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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